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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儿童医院出租项目二公告

更新时间:2022-03-07 11:23:41点击次数:8044次

一、 出租位置:门诊楼(五台),5.4㎡;

二、 出租期限:三年

三、 出租最低限价:14605/年,三年最低限价43815元。

四、 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租金费用,其他相关的水、电、暖、物业、税金等费用由项目中标方承担。

五、承租方经营范围要求:自助售货机(饮料、纯净水销售)

、租金缴纳方式:合同每年一签,院方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签订合同七日内缴纳一年租金,交租产生的全部税费由中标方承担。

七、服务要求

1.项目中标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各项关于经营及食品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

2.项目中标方负责中标项目全部经营性资金投入,并独立进行经营。

3.项目中标方不得对所中标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否则医院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由项目中标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4.项目中标方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爱护医院的设备设施,保证医院的工作正常进行,服从医院的管理和监督,具有沟通和协调能力,能正确及时解决经营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

5.项目中标方应保护好中标项目房屋(含门窗)及设施设备,如中标项目内部需进行拆除,拆除费自理,如需要装修须征得院方同意,否则造成损坏的,由项目中标方按市场价赔偿。

6.项目中标方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具有健康证、职业资格证及享受各项保险。

7.项目中标方必须向医院按合同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租金、水电等费用。电费按月和实际用电收取,水费按医院制订的合作单位统一水费标准收取,项目中标方应将缴费回单及时报医院备案;要求开通电话外线的,由医院协助申请,电话费由项目中标方支付。 医院不为项目中标方员工提供宿舍,住宿问题由项目中标方自行解决。

8.项目中标方按照医院经营范围要求独立经营,自行承担项目经营风险;医院不承担经营风险责任。

9.项目中标方对所经营的项目负全面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0.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建立台账登记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安全源头可追溯。

11.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定期组织员工培训,规范操作和使用设备,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2.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医院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13.由医院与中标人签订《经营管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租期为3年,采用1+1+1的方式。合同每年一签,每年医院定期对项目中标方的服务质量、商品价格、卫生情况、医院人群满意度等进行测评,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14.合同期满后,项目中标方负责将经营所用设施设备收回,装修等不动产部分归医院所有。经营企业选择自动退出或参加新一轮招投标,未能中标的视为正常退出。

15.项目中标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规定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限提前告知医院,以便医院能够平稳有序地做好过渡期工作,确保医院人群生活用品供应。

16.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要严格遵守政府物价部门规定,物价部门有政府指导价及最高限价的,按照不超出物价部门的规定确定价格,商品售价应公平合理,不得明显高于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在销商品务必做到一品种一价签,标价准确,摆放醒目,遇有价格变动,应及时更换。对商品售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医院有权制定销售价格,项目中标方必须按此价格执行,若项目中标方不按照此规定执行,医院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17.项目中标方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有权解除合同,视为非正常情况退出:

1)有违法、违规事件发生的。

2)未遵守《经营管理合同》中相关条款的。

3)未经医院批准,擅自改变中标项目现有布局结构和操作流程的。

4)发生医院人群食物中毒,或消防、设备设施损坏严重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或发生其它严重安全生产事故的。

5)未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不按照相关规定配合院方工作,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6)销售无证、过期、变质食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7)未经医院批准擅自提高商品价格,或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它原因引起医院人群不满而发生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

8)未经医院批准,不按规定时间营业及无故停止营业的。

9)在经营过程中有转包、或未经允许有分包经营行为的。

10)由于其它原因对医院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的。

 

八、投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针对本项目租赁区域的管理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2.应急方案及措施

3.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措施、承诺和方案。

 

 

 

资质要求: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三证合一说明,则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各级商业授权彩打件及各级公司资质(如需)

5、业务员个人授权及业务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具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页

7、食品经营许可证

 报名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恒祥北大街3399号保定市儿童医院采购科

备案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3月1117时

以上备案材料及报价单一式两份。

 联系人:陆军  王伊蕾

 办公电话:0312-3377898,0312-3377859

 

(编辑:保定市儿童医院采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