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保定市儿童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
2.项目费用:最高限价10万元,本项目为固定总价,主要包含项目环评编制费、监测调查费、资料收集费、现状的调查与评价费及通过保定市环保局审核等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一切相关费用。
3.主要成果:纸质版规划环评报告书及电子光盘、区域现状检测报告等;
4.项目实施区域:采购人指定
5.采购内容:综合楼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现状监测调查(含项目的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等其他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资料收集(气象资料、地形图、遥感资料、卫星图片、水文等资料),现场公示、网上公示、公参调查、报告书审批等一切内容。
6.编制要求:
由国家环保部环评导则及国家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二、技术依据和标准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9)《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
(10)《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1)《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2)《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
2、 技术规范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130-2014;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01-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三、投标资质要求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如 “三证合一”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三证合一”说明,则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至少1名)
6、具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页
7、提供其他医院本项目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如有)
以上备案资料及报价单一式两份(扫描件加盖公章)。
备案资料及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7日17点前。
递交地点为: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恒祥北大街3399号儿童医院院办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杨
办公电话:0312-3377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