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24年7月15日发布的《舆情类观测系统采购公告》中,第二项第2条内容:“舆情监测:可按业务需求设置监测方案,同时设置方案数量不低于20个,单个方案关键词数量不低于100个汉字。”变更为:
舆情监测:可按业务需求设置监测方案,同时设置方案数量不低于20个,单个方案关键词数量不低于400个汉字。
其他需求参照原采购公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