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比选人为保定市儿童医院 。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比选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2.2比选内容;负责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项目的EPC招标工作;
2.3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项目委托结束止;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人数应为6人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应至少具有一项工程类执(职)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
3)本招标项目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申请人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其申请资格将被取消。申请人应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9月25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
5.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2021年9月26日下午3点(北京时间)
比选会议地点:保定市儿童医院9楼3号会议室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恒祥北大街3399号)
6.比选办法
本项目比选实行综合评分法,汇总各项得分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确定得分最高依次排名前3位的申请人为本次比选中标候选人,并授权评审小组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7.比选申请书
7.1 比选申请书的组成
(1)招标代理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组织机构基本情况
(5)招标代理资格基本情况
(6)拟任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
(7)拟任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简历表
(8)代理机构同类项目业绩
(9)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
(10)招标代理初步方案
7.2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招标代理资格证明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④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网上打印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中标通知书时间应均为2018年7月1日至今)⑤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的有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等)。
7.3比选申请书有效期为比选文件规定的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之日起至比选人与中选的申请人签订合同之日止。除比选人另有规定外,申请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书不予退还。
凡有意参加者,将比选文件按公告要求装订成册,盖公章,一式二份,于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5日下午3点(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到 保定市儿童医院采购科(行政楼8楼) 递交比选文件。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保定市儿童医院
地 址:保定市莲池区恒祥北大街3399号
邮 编:071000
联 系 人: 哈鹏、王伊蕾
电 话: 0312-3377859